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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環境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籌設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以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業務,特設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