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標準依洗錢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四項後段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