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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宏揚中華優良文化,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並配合政策推動文化建設
,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增進國民身心健康,特設文化建設基金 (以下簡
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