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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保障捐款人權益,有效管理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以下合稱學校)之勸募行為,特制定本條例。
學校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而募集金錢或接受金錢捐贈之勸募行為,依本條例之規定;其他勸募行為,依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