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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八條第四項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