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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證人辦理防制洗錢確認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可疑交易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洗錢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
、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