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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2 條
申請給與登記簿影本或節本者,應繳納抄錄費;其申請郵寄者,並應繳納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