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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審查二科掌理執行業務所得、個案調查暨遺產及贈與稅案件之審查及綜合
所得稅行政業務等事項。分設四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執行業務股
(一)執行業務者(非函訪調查案件)年度所得之核定。
(二)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業務收入實施訪查作業計
畫及年度所得選案查核作業要點之擬訂。
(三)各業執行業務收入及費用標準之調查與研擬。
(四)執行業務者書面審查標準之擬訂。
(五)執行業務者(非函訪調查案件)更正註銷案件之核簽。
(六)個案調查、執行業務所得、其他所得暨遺產及贈與稅查核案件之派
查、管制、績效統計及案件移送等相關作業。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綜稅行政股
(一)年度扣繳檢查作業要點之擬訂與輔導。
(二)股東投資抵減、增資緩課、專利權等案件之審核。
(三)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之擬訂。
(四)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實務之增修。
(五)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審查事項之簽報。
(六)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格式及說明書之修訂。
(七)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扣免繳及股利憑單等)申報收件業務之
規劃及督導考核。
(八)綜合所得稅申報收件及推動各項媒體、網路申報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考核。
(九)非營利事業單位稅籍資料之規劃與管理。
(十)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租金標準、自力耕作漁牧林收入標準、財
產租賃必要損費標準之擬訂。
(十一)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遺贈一股
(一)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案件櫃台之收件、登錄。
(二)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及逾期未申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三)核發遺產及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櫃台化案件核定通知書、繳款書、
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證明書暨同意移轉證明書。
(四)已核定捐贈不計入遺產總額案件之追查。
(五)擬訂年度農業用地免遺產稅之抽查計畫。
(六)其他有關遺產及贈與稅之審查更正事項。
(七)遺產及贈與稅申報之輔導、催報及未申報案件之篩選、編列、移送
暨遺產土地、房屋案件之查欠通報及建檔。
(八)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遺贈二股
(一)個案調查及佃農補償費案件之審查與核定。
(二)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及逾期未申報案件之調查核定。
(三)核發遺產及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櫃台化案件核定通知書、繳款書、
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證明書,暨同意移轉證明書。
(四)農業用地不計入贈與總額案件之列管追查。
(五)蒐集贈與稅相關資料主動選樣調查。
(六)其他有關遺產及贈與稅之審查更正事項。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稽核科掌理各稅案件之覆核事項。職掌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清決算申報案件之覆核。
二、營業稅相關案件之覆核。
三、綜合所得稅之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案件、個案調查案件之覆核。
四、遺產及贈與稅案件之覆核。
五、查緝案件之覆核。
六、貨物稅申報案件之覆核。
七、外僑所得稅案件、遺產及贈與稅櫃台化作業案件、證券交易稅案件及
簡易違章裁罰案件之抽核。
八、各稅選核案件之移送、查詢、表報之整理移送。
九、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徵收科掌理各項國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理及移送執行等事項。
分設四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徵收股
(一)國稅徵收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
物及勞務稅開徵之管制、發單催繳之考核及各種報表之彙編。
(三)遺產及贈與稅開徵、延期、分繳、擔保、實物抵繳及繳清證明之核
辦。
(四)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之開徵、發單催繳及各種報表之彙編。
(五)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劃解退稅股
(一)各代收稅款處之輔導及稅款之核對。
(二)各項稅款劃解及轉正。
(三)代收外縣市稅款之轉解及報核聯之移送。
(四)退稅案件之處理及未送達退稅支票之清理。
(五)國庫退稅支票及收入退還書之填發。
(六)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欠稅清理股
(一)欠稅清理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債權憑證案件清理之規劃與管制。
(三)滯納案件移送執行、保全措施之管制與處理、已逾徵收期間、核課
期間欠稅案件註銷之彙辦。
(四)申報債權及參與債權分配暨規劃與執行。
(五)自動化徵課管理作業之規劃與執行。
(六)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欠稅移送、保全、執行
憑證保管、清理、逾徵收期間稅款之簽核註銷。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執行股
(一)配合行政執行機關實施執行滯納及罰鍰案件。
(二)鉅額欠稅追追追小組業務。
(三)對鉅額滯納及罰鍰案件之執行狀況追蹤管制。
(四)分期繳納支票之兌現繳庫。
(五)代為執行關稅之欠稅及罰鍰。
(六)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稽徵所掌理轄區內國稅稽徵事宜。分設四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服務股
(一)戶籍及財產資料之查詢、查報。
(二)各類所得資料(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信託所得申報書申報收件、更正註銷及退查案件處理。
(三)各類所得資料(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無法歸戶案件之處理及管制。
(四)更正扣繳憑單之處理及溢扣或誤扣稅款、留抵或退稅之查核。
(五)全功能櫃台之綜合服務櫃台作業。
(六)人民陳情案件之受理及管制。
(七)稅務查詢事項之解答及各項書表之提供。
(八)相關便民措施簡化及改進之研議。
(九)文書收發及公文處理速率與件數統計、檔案管理歸檔與調卷件數統
計。
(十)逾期申報各類所得資料(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
得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之違章移罰。
(十一)未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案件、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
託所得申報書之通知補報及違章移罰。
(十二)非營利事業單位稅籍之建立及釐正、統一編號之編配及異動名冊
之編製。
(十三)機關團體申請利息所得免扣繳案件之處理。
(十四)核發無欠稅證明及欠稅查簽作業。
(十五)欠稅清理及移送執行機關執行、限制出境及禁止財產移轉等保全
作業。
(十六)執行憑證管制及清查。
(十七)銷號異常釐正及重溢繳、賦更退稅之處理。
(十八)逾徵收期間稅款之簽報註銷事項。
(十九)申報債權及參與債權分配。
(二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營所稅股
(一)營利事業停歇業清、決算申報及未申報案件之審查核定。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之審查核定。
(三)營利事業所得稅更正及結算怠報案件之審查核定。
(四)扣繳單位辦理扣繳情形之檢查。
(五)信託所得申報書之審查核定。
(六)薪資所得檢舉案件之查核。
(七)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查核作業

(八)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怠報案件之審查核定。
(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暫繳申報及停歇業清、決算申報之收件
、整理、移送及催報。
(十)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收件作業。
(十一)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開徵、發單催繳、退稅及核定暫繳稅款。
(十二)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收件及櫃台化案件之審理、核定、開徵及催繳

(十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綜所稅股
(一)綜合所得結算申報案件核定退稅、補稅、發單催繳、違章移罰及受
理查詢、更正。
(二)綜合所得稅未申報案件核定補稅及違章移罰。
(三)全功能櫃台之所得稅櫃台作業。
(四)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之收件、整理、轉進轉出、審核及移送。
(五)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兌領作業。
(六)房屋交易所得異議案之審理。
(七)未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股東移轉股權財交所得之審查。
(八)抵押利息所得異議案之審理。
(九)免徵營業稅之小規模營業人及零售市場攤販營利所得之查定。
(十)個人災害損失報備案件之審理。
(十一)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調查核定。
(十二)房屋出租終止租賃關係報備案件之勘查。
(十三)租賃所得檢舉案件之查核。
(十四)執行業務者(含補習班、托兒所、幼稚園)停歇業報備案件之調
查。
(十五)函、訪查業別之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之收入調
查及所得核定。
(十六)個人出售高爾夫球證案件之調查及核定。
(十七)執行財政部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
(十八)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營業稅股
(一)執行財政部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
(二)營利事業設立異動等案件之簽報、釐正及管理等。
(三)檢查各營利事業統一發票開立情形。
(四)營業稅課稅資料之調查、核對及通報。
(五)受理營業人銷售額之申報、審核、更正及核退事項。
(六)統一發票中獎清冊之編製及查對。
(七)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及異常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出口報單查
核清單、小額發票異常等各項異常查核清冊之查核回報。
(八)小店戶查徵工作及大、小店戶繳款書之催繳取證暨小店戶稅單送達

(九)營業稅違章案件之取證、移送審理及處分書之送達取證。
(十)營業稅檢舉案件之受理、查核及函復。
(十一)推廣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發票及輔導小店戶使用發票。
(十二)申報書、進銷項憑證之整理、統計、移送登錄。
(十三)小規模營業人向加值體系進貨清單之查核補徵。
(十四)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之防制暨查核。
(十五)營業人申請事項(口頭、電話、書面)之答復。
(十六)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業務。
(十七)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違章案件之取證、移送審理
及處分書之送達取證。
(十八)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案件之查核。
(十九)其他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