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資料蒐集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資料蒐集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附檔:
附件 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前條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其業務涉及個人
資料蒐集
、處理、利用之流程,評估可能產生之個人資料風險,並根據風險評估之結果,訂定適當之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