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民法總則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民法總則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廢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測定以選擇題之測驗方式為之,分下列二科,每科一百題,每題一分,
以平均六十分以上為合格:
一、不動產基本法規:包括
民法總則
編及債編、土地法、土地稅法、契稅
條例及房屋稅條例。
二、不動產經紀法規: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公平交
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內政部訂定之不動產交易契約書範本與不動產
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