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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第十二條訂定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業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
本分局分局長綜理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分局長襄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