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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規程第十六條規
定訂定之。
本會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
主任委員執行委員會決議,綜理會務,及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主任委員不
在會時,由秘書長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