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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獎勵投資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稅捐減免
第 八 節 減免所得稅之條件
營利事業或個人,除第十六條另有規定者外,非依所得稅法如限辦理結算
申報,不得適用本條例減免所得稅之規定。但第十五條所定納稅限額之適
用,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