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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編 證券發行人
第 六 章 其他事項
專業公司之專業會計科目與報表之編排,從其各有關主管機關之規定。
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每季財務報表之編製,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
準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