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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七 章 報告
會務委員會開會時,會長應將上次會議審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及依法令規定
應行報告事項,提出報告。
會務委員對報告事項有疑問時,於全部報告完畢後,得請會長或主管人員
說明之。
依前條及前項所為報告與說明,其所需時間,不得超過全會期四分之一,
如時間不足時,改以書面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