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附則
第 19 條
申請發射許可所附文件資料以外文作成者,除非以英文作成之技術文件資料應附英文或中文譯本外,其他文件應附具中譯本。
第 20 條
申請人依本辦法規定提出各項申請資料與相關證明文件,應以電子或書面方式保存十年備查。
第 21 條
發射許可之申請費用,由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訂定收費基準並公告之。
發射許可申請人應於申請時,依前項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基準繳交申請費用。
第 22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