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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附則
依本辦法辦理配售土地或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所需各項稅費,由雙方
依相關法令規定各自負擔。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