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附檔:
附件一:會計報告之格式及說明.PDF
附件二會計科目及說明.PDF
附件二會計科目及說明.DOC
附件三:會計簿籍之格式及說明.PDF
附件四:記帳憑證之格式及說明.PDF
附件五收支預算表格式及說明.PDF
附件五收支預算表格式及說明.DOC
附件六:會務工作人員待遇表格式及說明.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財產管理
本條文有附件
第 14 條
本辦法所稱財產以附件二所定之固定資產為範圍。
第 15 條
本辦法所稱財產管理係指財產之登記、增置、減少、處分及保管運用等有關處理程序事項。
第 16 條
工商團體不動產之購置、出售、轉讓、或他項權利之設定,應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始得處理,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不動產之購置遇有特殊需要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授權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處理後,提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並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