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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審理計畫之記載事項
第 四 節 選任程序預定進行事項
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於審理計畫中記載選任期日之預定進行事項、次序及其起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