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廢
司法院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附檔:
附件一、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申請書.PDF
附件一、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申請書.DOC
附件二、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簡歷表.PDF
附件二、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簡歷表.DOC
附件三、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體格檢查表.PDF
附件三、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院法官體格檢查表.DOC
附件四、未具雙重國籍具結書.PDF
附件四、未具雙重國籍具結書.DOC
附件五、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承辦案件一覽表.PDF
附件五、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承辦案件一覽表.DOC
附件六、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擔任公設辯護人期間承辦案件一覽表.PDF
附件六、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擔任公設辯護人期間承辦案件一覽表.DOC
附件七、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承辦仲裁案件一覽表.PDF
附件七、執業律師(申請人姓名)承辦仲裁案件一覽表.DOC
附件八、○○○擔任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法官助理承辦案件一覽表(分別列表).PDF
附件八、○○○擔任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法官助理承辦案件一覽表(分別列表).DOC
附件九、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考核律師轉任法院法官推薦書.PDF
附件九、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考核律師轉任法院法官推薦書.DOC
附件十、資深優良律師、學者轉任法院法官推薦表.PDF
附件十、資深優良律師、學者轉任法院法官推薦表.DOC
附件十一、同意書.PDF
附件十一、同意書.DOC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附則
第 27 條
本辦法施行前,依司法院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轉任
法院法官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第三條規定受審查者,依下列規定
辦理:
一、未完成審查者,改依本辦法辦理。但依本辦法應提出之文件,已依原
辦法提出者,毋庸重行提出。
二、經審查通過且未完成職前訓練者,於職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依原辦
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派代、任用。
第 2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