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廢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附檔:
附圖.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編 航空攝影測量
第 六 章 檢查
第 380 條
檢查之目的,在考查作業成果之精度,並從而發掘問題,以作研究改進之
準據。
第 381 條
檢查之方式分為室外檢查與室內檢查兩種均於業務進程中實施,室內檢查
與地形測量同,室內檢查則依情況分為全部檢查與部分檢查。
第 382 條
室內之檢查包括航攝底片之沖洗晒印,糾正製圖之鑲嵌圖,輻射三角測量
及空中三角測量之作業,立體測圖之測繪及編稿等,室外檢查包括野外控
制測量、調繪等作業。
第 383 條
檢查精度之標準,依據測量手冊、誤差限制、圖式等之規定。
第 384 條
檢查之重點在查考成果之訛誤,作偽、草率、遺漏及不經意之過失,對於
作業方法及程序亦應注意。
第 385 條
檢查完畢後應採優清點列舉事實分析其原因得失,並研擬改進措施或建議
,以供革新業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