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編 地形測量
第 四 章 檢查
檢查之目的,在考查作業成果之精度,並從而發掘問題,以作研究改進之
準據。
檢查方式區分為室外檢查及室內檢查兩種,前者於業務進行中實施,後者
於業務告一段落後實施。
檢查精度之標準依據有關測量手冊,誤差限制,圖式及兵要地理調查須知
等之規定。
檢查之重點在考查成果之訛誤、作偽、草率、遺漏及不經意之過失,對於
作業方法、程序,亦應注意。
全部檢查法係擇四分之一圖幅,於其中至少施測五公里之導線以二萬五千
分之一圖為準及縱斷面綜合測量,並定出廿五個以上明確地物點之位置,
藉與成圖比較,而對於未施行導線及斷面測量之諸四分之一圖幅,至少測
定五個獨立位置及高程點以比較之,斷面高程測量用水準儀,位置測定用
經緯儀及直接量距法定之。
部分檢查法,係於每四分之一圖幅內,測定五個獨立位置及高程點檢核之
。
檢查地區以選定距離控制遠,不繁不簡之中等地形為原則。
檢查完畢後,應將優缺點列舉事實,分析其原因得失,並研擬改進措施或
建議,以供革新業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