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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三 章 附則
財團法人屬本會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所定一定金額以上者,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授權訂定之辦法辦理,不適用前章規定。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