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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昇降設備
第 四 節 服務昇降機
昇降送貨機之昇降機道,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其開口部須設有金屬門。
(刪除)
應裝置連動開關使當昇降機道所有之門未緊閉前,應無法運轉昇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