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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翼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船上秩序
水翼客船兼載貨物、應急準備等,適用客船管理規則規定。
水翼客船船上秩序依下列規定:
一、乘客在船上,應接受船長之指導,遵守船上秩序。
二、船上禁止乘客進入之處所及不可接近或觸摸之設備,應有顯明之標示。
三、航行中水翼船之艙室外不得有乘客。
四、水翼船加油時應具有適當之安全防範措施,並不得有乘客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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