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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稅籍登記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附則
營業人違反本規則規定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依本法規定處罰。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八月八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