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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專科學校以教授並提升應用科學及技術,培育就業能力,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本法所稱專科學校,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副學士學位之專門技術及職業教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