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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公正第三人應本獨立、客觀與公正精神辦理第六條規定之業務,以平衡債務人及債權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