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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原料阿拉伯樹膠衛生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0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食品用阿拉伯樹膠(Acacia; Gum Arabic)應符合以下規格:
┌─────┬─────────────┐
│ 項目 │規格 │
├─────┼─────────────┤
│ 性狀 │本品是由 Acacia senegal(L│
│ │.)Willd 或 Acacia 屬相關│
│ │品種植物之莖或枝製得之乾性│
│ │膠狀分泌物。本品未磨碎前呈│
│ │白色或乳黃色大小不均之橢圓│
│ │體或角狀碎片,其商品型態可│
│ │呈白~乳黃色之薄片、顆粒或│
│ │粉末。本品 1 g 溶於 2 ml │
│ │水中所形成之溶液具良好流動│
│ │性,且對石蕊試紙呈酸性反應│
│ │。本品不溶於乙醇,其(1→ │
│ │10)水溶液稍具左旋性。 │
├─────┼─────────────┤
│澱粉或糊精│適。 │
│試驗 │ │
├─────┼─────────────┤
│單寧酸膠試│適。 │
│驗 │ │
├─────┼─────────────┤
│不溶物 │1 %以下。 │
├─────┼─────────────┤
│灰分 │0.5 %以下 │
│(酸不溶)│ │
├─────┼─────────────┤
│總灰分 │4 %以下。 │
├─────┼─────────────┤
│砷 │3 ppm 以下(以 As 計)。 │
├─────┼─────────────┤
│鉛 │10 ppm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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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 │0.004 %以下(以 Pb 計)。│
├─────┼─────────────┤
│乾燥減重 │15%以下。 │
└─────┴─────────────┘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