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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3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所訂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