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法院法庭席位依訴訟程序之不同,分為下列十一種:
一、民事法庭席位(如附圖一)。
二、刑事法庭席位(如附圖二)。
三、少年法庭席位。分為少年刑事法庭席位(如附圖三)及少年保護法庭席位(如附圖四)。
四、行政訴訟法庭席位(如附圖五)。
五、公務員懲戒法庭席位(如附圖六)。
六、家事法庭席位。分為一般家事法庭席位(如附圖七)及溝通式家事法庭席位(如附圖八)。
七、民事大法庭席位(如附圖九)、刑事大法庭席位(如附圖十)及行政訴訟大法庭席位(如附圖十一)。
其他專業法庭、簡易法庭、臨時法庭之法庭席位布置,依其訴訟性質,準用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