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PASS 卡規費,合計收費如下:
一、持美國護照者:
(一)未入國申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六千四百六十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七千四百六十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八千四百六十元。
(二)已入國申請:
1.以免簽證、持停留期限未滿六十日簽證或持停留期限六十日以上,經簽證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簽證入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七千二百六十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八千二百六十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九千二百六十元。
2.持停留期限六十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簽證入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三千七百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四千七百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五千七百元。
二、持美國以外國家護照者:
(一)未入國申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三千七百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四千七百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五千七百元。
(二)已入國申請:
1.以免簽證、持停留期限未滿六十日簽證或持停留期限六十日以上,經簽證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簽證入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四千五百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五千五百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六千五百元。
2.持停留期限六十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簽證入國:一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三千七百元;二年效期,每件新臺幣四千七百元;三年效期,每件新臺幣五千七百元。
前項就業 PASS 卡效期未滿一年者,依一年效期收費。
第一項就業 PASS 卡之延期,每一年效期合計收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延期未滿一年者,依一年效期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