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集體口試、外語團體討論必要時得分梯次舉行,應考人應依所排定之梯次時間參加口試;逾時不得入場,外語口試成績並以零分計算。
外語個別口試每一應考人口試時間十至三十分鐘。外語集體口試每組口試時間三十至九十分鐘。外語團體討論每組口試時間一小時至三小時。
前項口試時間得視考試等級、類科增減之。
外語集體口試之同組應考人按入場證號碼順序回答外語口試委員之問題,必要時外語口試委員並得指定同組其他應考人提出評論,並由該應考人予以答復。
外語團體討論之同組應考人以抽籤方式決定輪流擔任主持人之順序,再依序抽選討論主題,並將討論主題分發同組應考人以供準備。主持人應引導進行討論,並在討論結束前作出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