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歷史法規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材料分析與技術諮詢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27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推動工藝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需求、媒合多媒材料應用並提升產業競爭力,特辦理工藝材料分析與
技術諮詢計畫,為管理計畫特訂定本收費辦法。
第 3 條
依照計畫內容,申請廠商或單位應自行負擔委託試驗費用,根據申請項目
及價格繳納。
第 4 條
本標準所訂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及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