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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參觀門票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6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參觀門票收費如下:
一、全票:新臺幣八十元。
二、優待票:新臺幣六十元。
前項第一款適用對象為一般觀眾,第二款適用對象為學生、軍警及十人以
上團體。
第 3 條
下列人員得免票入場,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一、身心障礙者及其陪同入場者一人、未滿六歲兒童,可憑身分證明文件
入場。
二、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得免費參觀者。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