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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七日及六月九日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副 代表裘兆琳與美國在台協會代理執行理事芭芭拉 施藍旗簽署;並自九 十四年八月十七日生效

 
第一條:範圍
本執行辦法旨在描述美國在台協會(AIT) 及其所代表的美國商
務部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預報系統實驗室(NOAA/FSL)所應負
責的科學與技術工作。本辦法係提供作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
表處(TECRO) 之指定代表中央氣象局(CWB) 及美國在台協會
之指定代表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預報系統實驗室(NOAA/F
SL)間持續進行預報系統合作發展計畫之依據。
第二條:授權
本執行辦法所述工作將在美國在台協會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
表處所簽定的氣象預報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的一般條款規定及
雙方同意之後繼修訂版本下進行。本執行辦法為 TECRO-AIT 間
後繼概括協議的第十七號執行辦法。
NOAA 已獲得授權參與 AIT 氣象預報系統發展計畫,以下為授
權依據:
1.美國聯邦法典 15 章 1525-1526 節,DOC 參與計畫授權法規
定商務部在有興趣的議題上可以參與非營利、研究或政府機關
之合作計畫,其費用平均分攤;
2.美國聯邦法典 22 章 3301 及其下各節,1979 年 4 月 10
日公共法律 96-8 的臺灣關係法,該法授權美國政府機構可提
供服務予 AIT 並收取費用;
3.美國聯邦法典 15 章 313 節,氣象服務基本法授權商務部長
執行氣象服務;
4.美國聯邦法典 49 章 44720 (b)節,聯邦航空法授權商務部
提升航行安全和效率;
5.在 AIT-TECRO 合作協議下授權 AIT 從其指定代表處提供技
術協助給 TECRO 的指定代表,AIT 已指定 NOAA 在氣象預報
系統發展上提供技術協助,而 TECRO 也指定中央氣象局接受
該項協助。
本執行辦法據此附屬於該協議而成為該協議的一部分。
第三條:服務
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執行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和中央氣象局聯
合工作小組將專注於四項進行中的工作,此四項進行中的工作分
別為:1) 區域分析及預測系統(LAPS)之發展,該系統使用區
域性及全國性可取用的氣象觀測資料,進行高解析度分析以提供
短期天氣預報,2)警報決策支援系統之發展,3)持續加強中央
氣象局目前使用的預報工作站並新加入一套稱為 SAFESEAS (
AWIPS 海與湖之預報和評估系統)的新系統,SAFESEAS 將做為
提供海洋天氣監測的即時預報支援工具,4) 早期合作項目之持
續交流。在本執行辦法下所涵蓋的工作項目包括全方域的開發合
作到系統升級與支援,以使得所有系統維持在最新的技術與科學
能力和規格之下運作。這些進行中的活動將在工作說明書內有更
詳系的描述,其內容將包含下列四項工作:
工作項目 #1 -區域分析及預測系統(LAPS)
在第十六號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及氣
象局已增加如 NFS-15 公里以及 NFS-45 公里等
背景資料,做為 LAPS 分析及熱啟動 MM5 模式
執行時的選項。預報系統實驗室及氣象局亦已建
置完成初步的 LAPS 即時校驗系統(LRTVS),
用以校驗熱啟動 MM5 模式之狀態變數。預報系
統實驗室及氣象局亦持續改進雲分析方法及雷達
資料的品管(QC)以強化 LAPS 之風場分析結果
。氣象局的訪問科學家,亦開始研擬評估將雷達
反演的颱風觀測風場應用至 LAPS 分析。預報系
統實驗室也在 FSL 建置了一套如同氣象局熱啟
動 MM5 的鏡像(shadowing)系統,以利問題討
論、交流與成效評估。
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及氣
象局將持續改進在 LAPS 分析過程中有關於雲的
微物理(水之各種相態)及由對流及層狀雲的分
析進行垂直運動估計的同化方法。預報系統實驗
室及氣象局也將根據由雷達風所的到的水平對流
風場資料,研擬評估新的運動反演方法。
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及氣
象局將開始引進 WRF(天氣研究及預報)系統以
銜接至台灣的 LAPS 系統。雙方將共同嘗試更高
的模式解析度以改進模式對颱風雨帶的效能表現
。預報系統實驗室將在其鏡像系統中建置颱風虛
擬資料植入(bogusing)的系統。預報系統實驗
室及氣象局將持續改進 LAPS 即時校驗系統(LR
TVS) ,以能進行降水的定點校驗及運用 LAPS
之定量降雨估計(QPE) 進行模式定量降雨預報
(QPF) 的網格點校驗。預報系統實驗室亦將在
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持續於其實驗室運行氣象
局的鏡像(shadowing) 系統。
工作項目 #2 -預警決策支援系統(WDSS)之發展
美國國家劇烈風暴實驗室(NSSL)將持續研發以
強化及發展各式應用系統及演算法來滿足中央氣
象局(CWB) 及水利署(WRA) 作業需求。NSSL
研發的方向將朝著改善對臺灣地區洪水與劇烈風
暴之辨識、監測與短時預報進行。NSSL 的研究
及發展將著重在四個核心區域:1) 資料整合與
品質管制,2) 多重觀測工具之定量降雨估計(
QPE),3)0-1 小時定量降雨預報(QPF) ,及
4) 分布式水文模式(Vflo)。
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NSSL 將在為中央氣
象局及水利署舉辦的技術訓練之外,於適當之處
額外提供各式技術方法的文件及程式原始碼。
工作項目 #3 -預報支援系統
預報系統實驗室和中央氣象局將持續強化中央氣
象局目前使用的天氣整合與即時預報系統(WINS
)預報工作站,以引入 AWIPS 系統持續現代化
所增進的優點。預報系統實驗室會提供支援以加
強 WINS II 系統在劇烈天氣的警報和預報能力

在第十六號執行辦法中,預報系統實驗室提供預
報人員在 SCAN 及 IPFS 的教育訓練。預報系統
實驗室也提供針對 D3D 及 FX-C 軟體移植到中
央氣象局的技術協助,使得中央氣象局能將這些
組件納入成為 WINS II 系統的一部份。在第十
六號執行辦法中,預報系統實驗室和中央氣象局
已檢視一個現有使用遠地感測器的觀測資料並運
用統計外延技術來進行短時降雨預報的 0-3 小
時機率性定量降雨預報 QPF 系統。在第十七號
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將提供中央氣象
局協助來移植這個的 0-3 小時機率性降雨預報
QPF 系統以使用由臺灣本地收集來的統計資料。
如同 SCAN (對流分析與即時預報系統),FFMP
(洪泛監測及預報)是另一套用來分析與監視降
雨及其它資料的整合式即時預報輔助工具,以偵
測及預報洪泛相關事件。該系統會自動向預報人
員發出洪泛潛勢的預警。FFMP 使用小面積的流
域來改善流域平均降雨量的準確率並提供較佳的
累計雨量預估進而改善洪泛潛勢預警。FFMP 可
以提供預報人員一個正確的、及時的和一致的豪
大雨警報。FFMP 可以在中央氣象局擔任 " 先期
警報 "的警報系統並降低錯誤的預警。在第十七
號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室將依據 AWIPS
/FFMP 的發展文件提供設計方向資訊給中央氣象
局評估在臺灣區域發展 FFMP 的未來實用價值。
SAFESEAS(AWIPS 海與湖之預報和評估系統)是
另一套整合式的即時預報輔助工具用來監視會危
及海上交通工具(船隻,浮臺等)的天氣狀況並
幫助預報人員決定在有危險狀況發生時適時向海
上團體提出預警。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預
報系統實驗室將提供協助以移植 SAFESEAS 程式
至 WINS II 系統,中央氣象局可依此擴充 SAF
ESEAS 以監視更廣泛的測站點觀測資料。
FXC(互動式 FX)軟體已經可提供協同運作的功
能及擴充的繪圖能力(類似白板)給美國的預報
人員。在第十七號執行辦法期間,預報系統實驗
室將提供技術協助來移植 FXC 軟體使其成為中
央氣象局預報人員的繪圖工具。
工作項目 #4 -早期合作項目之持續交流
許多早期合作項目目前都已完成,而這些技術也
都已成功的移轉也運用在中央氣象局日常的氣象
預報作業中。預報系統實驗室在這些項目上的發
展仍持續進行著,中央氣象局和預報系統實驗室
的持續交流,對於中央氣象局的工作人員隨時掌
握目前發展工作的最新狀態,是極為重要的。本
項工作將允許雙方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技術和經驗
的持續交流,包括預報資訊系統新軟體的遞交、
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預報工作站、資料同化、預
報人員訓練、交換訪問人員、文件和報告的複製
,以及電子郵件的交換。
第四條:財務條款
依照協議,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預報系統實驗室代表美國
在台協會進行此項工作,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須支付美國
在台協會因其指定代表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預報系統實驗
室執行本辦法所有有關的費用,美國在台協會將全額轉付給美國
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預報系統實驗室。
本執行辦法所述工作的總價經雙方同意為美金 US$920,000 元整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同意於計畫開始時先行支付百分之
五十予美國在台協會,其餘百分之五十於完成時支付。
本辦法中各項費用之分配乃依據計畫執行成本予以平均分配,美
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對本執行辦法中之工作內容會依本執行辦
法中之實際可用預算額度而定。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的考慮
預期在本執行辦法所述工作應不致引起智慧財產權的疑慮,預報
系統實驗室的現有系統設計及電腦軟體均屬公用軟體,只要經由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中央氣象局、美國在台協會及美國
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核可為某一最終形式後,本執行辦法下所準
備報告、規格及電腦軟體也將屬於公開的。
第六條:生效日期、修改與終止
本執行辦法在最後簽字日期生效,本執行辦法可依協議條款作修
正及/或終止執行,本執行辦法所述工作預計完成日期為 2005
年 12 月 31 日。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 美國在台協會代表
裘兆琳 芭芭拉 施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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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代表 代理執行理事

日期 8/17/2005 日期 6/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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