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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家考場大樓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組織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文有附件 第 2 條
本標準依定期停車、臨時停車分別訂定汽車及機車收費基準如附表。但符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規定者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
前條收費基準,視物價、市場行情變動或成本變動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應辦理檢討一次。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