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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1 年判字第 416 號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 EN
專營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第八款、第十二款至第十五款、第十七款至第二十款、第三十一款之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及各級政府機關,得免辦稅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