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0 年判字第 412 號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 EN
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進口:
一、貨物自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者。但進入保稅區之保稅貨物,不包括在內。
二、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