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5 年台上字第 796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者,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