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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1 年聲字第 74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前二條規定,於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二被選定人及第四十五條之一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