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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18 年上字第 651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