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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82 年台上字第 3153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