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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2 年上字第 3043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