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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1 年上字第 296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