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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5 年台上字第 2526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