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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112 年憲判字第 19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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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112 年憲判字第 19 號
土地稅減免規則
(民國 99 年 05 月 07 日 )
EN
第 1 條
本規則依土地稅法第六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 9 條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