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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78 號
藥事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 ) EN
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所稱醫療急迫情形,係指醫師於醫療機構為急迫醫療處置,須立即使用藥品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