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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34 號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民國 101 年 04 月 02 日 )
違章建築拆除後之建築材料,應公告或以書面通知違章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