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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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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111 年憲判字第 12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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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111 年憲判字第 12 號
大學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
EN
第 17 條
本法第十八條所定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大學定之,並應依教師法及本法第二十一條教師評鑑規定,明定解聘、停聘、不續聘之規定。